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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殿元的博客

 
 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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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土生土长在天府之国的四川成都,典型的与新中国一起长大的“老人”。1966年,正上初中的我停止学业。恢复高考制度后,28岁的我才去读大学。但我的心态始终很年轻。我在工作之余特别喜欢学术研究,涉足的领域广而杂,对许多传统的观念发出了不同的声音,力图更客观说明历史。这些作品发表在博客上,有点击、有讨论,从而获得了比发表在报刊杂志上更大的乐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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贾宝玉去与晴雯诀别了吗?  

2014-01-13 08:59:14|  分类: 默认分类 |  标签: |举报 |字号 订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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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红楼梦》第77回是“俏丫环抱屈夭风流,美优伶斩情归水舟”,其中有宝玉独身去探望被赶出大观园的晴雯并与之诀别的一段描写。对这段描写,是有争议的。那么——

贾宝玉去与晴雯诀别了吗?

《红楼梦》第77回写抄检大观园后,王夫人亲自处理,将她看不顺眼的都赶了走。首先就是遭忌的晴雯,虽然“晴雯四五日水米不曾沾牙,恹恹弱息,如今现从炕上拉了下来,蓬头垢面,两个女人才架起来去了”。此外还有四儿、芳官等,一并赶出大观园。

王夫人走后,宝玉与袭人谈了半天话。既有对袭人的怀疑,“怎么人人的不是太太都知道,单不挑出你和麝月秋纹来?”更有对晴雯的担忧。当袭人告诉宝玉,“已将她(晴雯)素日所有衣裳以至各什各物总打点下了,都放在那里。如今白日里人多眼杂,又恐生事,且等到晚上,悄悄的叫宋妈给她拿出去。我还有攒下的几吊钱也给她罢”。“宝玉听了,感谢不尽”。“晚间果密遣宋妈送去”。

这一段文字,本来已将“俏丫环抱屈夭风流”写完了;至于“美优伶斩情归水月”,是写芳官等人出家去水月庵,也是很完整的一段。可是,在“密遣宋妈送去”之后,现行的《红楼梦》版本中,又有一段关于宝玉私下去探望晴雯,与晴雯决别并被晴雯嫂子灯姑娘“调戏”的故事情节。

这段故事情节,明写晴雯的清白无辜,与宝玉并无私情,又借晴雯之嫂灯姑娘之口为之辩诬。可是,这段文字,令人看了总有些不舒服的感觉,请看:晴雯呜咽道:“有什么可说的!……只是一件,我死也不甘心的:我虽生的比别人略好些,并没有私情密意勾引你怎样,如何一口咬定我是个狐狸精!我太不服。今日既已担了虚名,而且临死,不是我说一句后悔的话,早知如此,我当日也另有个道理……”于是,又送宝玉指甲,又与宝玉交换贴身袄儿。而灯姑娘趁机“坐在炕沿上,却紧紧的将宝玉搂入怀中”……

宝玉与晴雯,本无私情,即使有某种朦胧的情愫,也属于柏拉图式的。以上一段文字,多少有些糟蹋了“风流灵巧、心志高洁”的晴雯的人品。柏拉图式的情感应当是含蓄的,而决非如此直白的。尤其是,有了这段文字,那么当宝玉眼见晴雯居住生活在如此恶劣的条件中,而且只有“横竖不过三五日的光景”了,却未能使宝玉有所感触和行为,又怎么符合《红楼梦》所精心塑造的宝玉性格和形象呢!

据《红楼梦》研究者说,这一段文字及情节,程高本和原人民文学出版社的整理本均无,是后来据其他版本增加的;其他有这一段文字的版本,在情节上也有较大差别。看来,这一段文字并非《红楼梦》原作所有的,而是在辗作传抄的过程中被好事者所增添的。增添这段文字者,并不懂得含蓄、意犹未尽才是美,以为让宝玉与晴雯诀别会更完整,殊不知这只能是画蛇添足,反而破坏了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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